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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羊街服务区充电车位使用权招租的公告
2026-09-22 · 昆明低碳

关于北羊街服务区充电车位使用权招租的公告

 

北羊街服务区充电车位使用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产概况

(一)产权状况

本次招租标的位于昆明东南绕城高速北羊街服务区(宜良方向、杨林方向),产权归属昆明东南绕城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无权利瑕疵。

(二)实物现状

本次招租标的为服务区标准化新能源充电车位,北羊街服务区杨林方向6个充电车位、宜良方向6个充电车位,共计216平方米。资产场地已完成“五通一平”,当前处于闲置状态。

二、租赁核心约定事项

(一)租赁用途

泊车及合规兆瓦级充电经营业务使用(承租方需采用与昆明低碳集团投资建设的充电站不同的技术路线开展经营)。不得违反国家、省、市关于车位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得从事、停放易燃易爆、化工等禁止类业态、车辆。

(二)租赁期限:租赁期限10年(含2个月免租期)。

(三)招租方式

1.通过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昆明低碳集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开招租。

2.成交规则

(1)挂牌期内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承租方,按挂牌底价确定成交价格及承租方。

(2)挂牌期内征集到2家及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采取现场竞价方式确定最终承租方及成交租金。

3.项目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成交方需与出租方签订正式《资产租赁合同》。

4.本项目招租信息公告期5个工作日;公告期满未征集到合格意向承租方的,按照昆明市交投集团《资产租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四)招租底价:36万元/年。

(五)租金递增方式:租金以成交价为准,无上浮。

(六)租金收缴办法:实行先付后用,每三个月支付一次。

(七)履约保证金:《租赁合同》签订后15日内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保证金为首年租金的10%。

三、水、电及其他费用

(一)水费、电费、物业费、环卫费、各类税费、行政审批规费、设备运维费等所有经营产生费用,均由承租方全额承担,遵循谁使用、谁投资、谁维护、谁付费原则。

(二)承租方通过出租方总表接入电表,由出租方统一代收代缴,按照供电单位当期实际执行的到户电价标准向承租方收取电费,另按到户电价的5%计取服务费,由承租方足额支付给出租方。

(三)承租负责自有充电桩、配电设备、连接线缆的日常巡检、维修、保养、年检及安全检测,并承担全部相关费用。

四、承租方需具备的条件

(一)承租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需对场地环境、现有设施等各方面进行综合、全面、细致的了解,充分知晓场地环境、现有设施、高速运营管控要求等全部现状,自愿认可场地适配新能源兆瓦级充电经营用途。

(三)承租方经营业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及高速服务区经营管理相关规定,仅限开展新能源汽车兆瓦级充电、车辆临时停放配套合规经营业务。严禁从事易燃易爆、危险品存储经营、餐饮摊贩、零售杂货、车辆维修喷漆、广告户外搭设、违规摆摊设点等一切违规、扰民、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业态,严禁超范围、违规违法经营,不得产生噪音污染、环境污染、消防安全隐患,不得影响服务区整体运营秩序及高速公路通行安全。

(四)场地所产生的水、电全部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全权负责租赁区域防火、防盗、防汛、防漏电等安全管理,承担场地经营、设施使用、人员作业产生的全部安全责任、人身损害责任、财产损毁责任。经营全过程必须严格遵守卫生、环保、消防安全、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

(五)在承租方经营过程中,如需到安监、规划、消防、工商、环保等有关部门办理手续的,由承租方自行办理,若未办理,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须做好租赁场所日常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所有设施设备及施工(如有)必须符合相关审批手续并达到安全规范要求。承租方应确保其经营活动合法合规,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且不会对出租方及第三方造成任何损失或影响。

(六)承租方未取得合法审批手续前不得擅自开展经营活动,由此产生的一切行政处罚、纠纷、损失由承租方全权承担。

(七)在租赁期内,承租方未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而未获审批前,不得擅自改变项目经营用途和功能,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将经营权分租、转租、合作经营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移交给第三人,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纠纷由承租方承担并赔偿由此给出租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八)承租方一经在出租方(平台)公开方式报名,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出租公告、出租标的所涉及的《租赁合同》等文件所披露的内容,表明已经完成对本标的物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接受标的物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意按租赁公告约定签订《租赁合同》。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五、合同管理与违约责任

(一)成交双方须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同步签订附件《廉政承诺书》《安全管理协议》,附件与主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变更、解除、争议解决、违约责任等全部事项。

(二)承租方逾期支付租金、水电费、押金,未经审批擅自改变用途、违规经营、拒不配合安全检查及整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标的、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按合同约定追索违约金及全部经济损失。

(三)承租方因管理、使用不当造成出租方资产损毁、第三方损失的,需全额赔偿。

(四)因政府征收、征用、拆迁、城市规划调整、政策变化、国有资产整体规划、服务区升级改造等不可抗力或政策性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双方按实际租赁天数结算租金及各项费用,出租方无息退还剩余租金及押金;征收、拆迁等相关补偿权益全部归资产产权方所有。

六、其他

(一)本项目按场地现状租赁,租赁用途仅限于泊车及兆瓦级充电经营使用。未经审批承租方不得擅自私搭乱建、改变场地地面、管线、原有构筑物现状。

(二)出租方在北羊街服务区宜良方向、杨林方向各提供600kVA变压器容量,用于承租方经营兆瓦级充电站。承租方应做好用电负荷管控,若承租方实际使用超过该容量,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立即降负荷;若承租方使用超过该容量并导致变压器、供电设备重过载、设备损坏、停电事故、第三方损失等,承租方需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及赔偿责任,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追偿全部损失。

(三)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无论任何原因),本项目实行“来装去丢、来建去留”处置原则:

1.承租方投资建设的固定电力管线、设备基础、固定附属设施等不可移动添附物,租赁终止后无偿归出租方所有,不得拆除、破坏;

2.充电桩、可移动设备设施由承租方按合同约定拆除清运;

3.出租方对承租方的设备投入、施工投入、运营投入不承担任何补偿、赔偿、折旧返还责任。

(三)本租赁标的产权清晰、无权利瑕疵、无抵押查封、无涉讼仲裁纠纷。意向承租方已自行完成现场踏勘、电力条件研判、经营风险评估,充分知悉高速场区充电桩经营、电力接入、行业监管政策风险。租赁经营期间所有经营风险、政策风险、电力运维风险、安全风险、亏损风险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经营及连带风险。

(四)意向承租方一经报名、参与承租,即视为完全认可《资产租赁合同》、《安全管理协议》、《廉政承诺书》所约定的全部条款。

(五)意向承租方未按规定时限签订租赁合同、未按期缴纳租金的,押金不予退还。

(六)租赁期间,由承租方全权负责场区充电桩设备、电力设施、场地卫生、消防安全、用电安全日常管护。因承租方施工不当、运维不善、违规用电、管理缺失造成国有资产损坏、场区设施损毁、安全事故、第三方损失及行政处罚的,由承租方全额赔偿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省市国资监管规定、昆明交投集团资产租赁管理办法及甲乙双方签订的正式《资产租赁合同》执行。

七、招租交易流程

(一)公告期限

本项目公告期为自公告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
        公告起始日期:2026年9月23日

公告截止日期:2026年9月30日

(二)报名方式

各意向方请于公告期内,按下列方式进行报名:

(1)现场报名:携报名资料至昆明低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昆明市呈贡区洛羊街道沪滇临港科技城25栋昆明碳中和中心3楼)现场报名;

(2)网上报名:将报名资料发送至昆明低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处(邮箱号:463748160@qq.com,联系电话:邓女士0871-65955200),并在邮件正文备注单位名称、报名项目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经项目负责人核实查收后,发送电子版附件材料完成报名。

(三)报名资料清单如下:

1.意向方为自然人: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并按手印。

2.意向方为企业法人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全部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提示:逾期提交、资料不全、未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的不予受理。

(四)成交候选人确定

1.公告期届满次日,由昆明低碳集团有关部门组成评审小组,确定成交候选人。

2.请各意向方于公告期届满次日即2026年10月1日8:30-9:00现场(昆明市呈贡区洛羊街道沪滇临港科技城25栋昆明碳中和中心3楼)提交密封报价函及具备承租条件的承诺书。询价小组于9:00拆封报价函,按现场拆封的报价函报价高低确定成交候选人,报价最高且大于等于招租底价的当场确定为成交候选人。要求:(1)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价函,逾期视为无效,不得参与竞价;(2)报价函的姓名或企业全称必须与报名表一致;(3)报价大于等于招租底价的有效,小于招租底价的无效。

3.规则:(1)若有多个意向方报价的,首年租金报价最高者且报价未低于招租底价的,确定为第一成交候选人。若≥2个意向方报价相同,且为最高价的,该情况的意向方在第一轮基础上二次报价,直至出现报价最高者。确定为第一成交候选人。(2)若只有1个意向方报价的,且该意向方报价不低于招租底价的,确定为成交候选人。

4.公示:结果于当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昆明低碳集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3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于3日内向成交候选人出具成交确认书,正式确定成交人。

3.投诉处理:若意向方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昆明低碳集团监督部门投诉,投诉电话:0871-65955235。

(五)照片:


北羊街2北羊街1

附件:资产租赁合同

昆明低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9月22日